1)第51章 第四方服务_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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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哥”已经加入了我们的团队,虽然我还是那么烦他,他也是打心眼里怕我更怕从来没给过他好脸的高达,只是跟可心单线联系,所有的事都由她转达。

  好在,我们这种“业务”,介绍人只需要提供信息、顶多安排个见面,尤其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时候,没有人希望旁边多了只耳朵的,所以,“表哥”和我们,基本上也算和平共处,暂时还相安无事。

  阿云说的没错,“表哥”的加入,真正的实现了团队里的人员平衡,本就从来不惯我毛病的可心,又多了个帮她“撑腰”的,从“接单”到制定方案甚至最终的“报告”,我已经不再惟我独尊,几个人意见不合时经常就吵成了一团,但只是对事不对人,吵完了大家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是,不知不觉中,整个团队的效率高了太多,利润也稳步上升。

  可心和她表哥,主要负责业务的洽谈与签约,而我和高达,则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与执行,分工明确的各司其职。

  作为“富二代”和“官二代”结合的产物,不再隐瞒自己身份的可心,真正地显露出源自“豪门”的深厚底气和人脉,加上“狐假虎威”的“表哥”在这座城市里40多年的积累,仅仅凭着朋友间的引荐带给他俩的订单,已经应接不暇,不仅客户不再跟我们讨价还价,甚至还“托关系”、送礼、乃至主动加价,只为了让我们改变日程安排。

  慢慢的,我们的业务范畴,也不仅仅局限于“婚外情”、“债务纠纷”那些既低级、又辛苦、随时都可能有人身甚至法律风险的行业,在接了几单利润极高的商业纠纷后,我们直接把公司起名叫做“第四方服务。”

  顾名思义,第四方服务,就是介于客户与纠纷对象、以及相关的财务、法律、甚至法院等常规解决纠纷途径之外的,第四方;作为第四方服务,我们只为付钱的客户服务,他们的需求,就是我们的目标。

  我和高达,真的已经穷怕了,再也不想回到那种面包矿泉水度日的生活,所以只要接了单,使用什么样的“套路”达成目标,客户并不关心也只看结果,而我们,只要不违法,即使并不道德甚至有些卑鄙的嫌疑,却已经在所不惜。

  4个人的公司,短短的2个月内,我们已经在阿云的隔壁租下了一间300平的办公室,之所以选择那里,因为楼上就是见证了我们翻身奇迹的那间小屋,虽然它早已被当成“违建”而拆除。

  即使我身上那巨大的“窟窿”,始终没有填满的迹象,但至少,按照这样的势头,无债一身轻的日子,已经并不遥远了。

  尽管已经脱离了经济危机,我们始终住在阿云的家里,可心依然住在阿云的隔壁,我和高达依然睡在那冷冰冰的水泥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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