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7章 归家(3)_最强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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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

  高歌咧咧嘴,很想提醒这个骄傲的家伙,村里的守山犬可是有不少,像它这种“野味儿”大摇大摆的走进去,无疑于像小姑娘进了壮汉堆,很有可能被轮的。

  九路寨村地处原始森林的边缘,野狼狗熊野猪这些猛兽自然并不鲜见,甚至三四十年前村里人还听到过虎啸,守山犬就是九路寨村民们打猎和看家护院的好伙伴。

  最正宗的守山犬,有点象放大了的松狮,相传三只守山犬就能猎杀一头黑熊,这种犬的战斗力也是可想而知。

  虽然现在纯正的守山犬血脉就像藏区神犬藏獒一样已经变得稀有无比,但就是那些杂交品种,别说金猫了,就是真有一只老虎敢进村子,那几十只守山犬围上来,也能给它撕得粉碎。

  要知道,村子可是它们的领地。

  好在金猫这家伙的速度是长项,还会爬树,高歌觉得它逃命应该是没问题的。正好也可以顺便杀杀它的傲气,别谁都瞧不起。

  可这次高歌可失算了,金猫蹿进村子好一会儿了,高歌想象中的众狗沸腾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反而诡异地显得很安静。

  仿佛村子里的狗昨夜都失眠了,这会儿正在补觉一般。

  高歌疑惑的发动牧马人,缓缓的沿着从村口通向自己家的那条唯一的青石板路向家里开去。

  不是高歌想故意显摆,实在是高歌的祖辈们铺设的那条青石板路总共就2米多宽,高歌这种新手能不撞墙上,那都是眼睛瞪得生疼,全身肌肉绷紧的结果了。

  “三叔公,早啊!”

  “五婶儿,这么早出门啊!”

  “李大叔,打渔去啊!”

  九路寨的村民们显然是比绝大多数城里人勤劳多了,高歌这一路上碰到每一个好奇站住朝车里打量的乡亲,都不得不刹车朝人打招呼。

  要是高歌敢不停车就径直离开,高歌敢肯定,不用等白天乡亲们戳他脊梁骨,第一个碰到的三叔公,那个快七十的老头儿,就能拿着烟袋锅子满村追杀他。

  就连他老爹,恐怕都得跑路。那可是他爹的三叔,嫡亲的那种。

  “哟,是高歌回来了,都开上车了啊!”高歌碰到的不管是亲戚还是乡亲,都很惊喜的和高歌打招呼。

  做为九路寨村第一个正儿八经的本科大学生,高歌可是亲族的骄傲,乡亲们教育孩子的榜样,见到高歌开着车回来,浓浓的都是自豪和喜悦,以及些许艳羡。

  村里人虽然都不富裕,但是关系都还不错,见面就打招呼,甭管是不是亲戚,但凡谁家有事一个村里都会来帮忙,若是谁家办红白喜事,一个村里其他人家三天都不用开火。

  这就是跟城里人的区别,城里人左邻右舍可能都不认识,生活压力太大,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信任,多的却是冷漠。

  正如高歌所料,除了三叔公径直拉开车门把愤愤然的灰鹦鹉赶到驾驶台上坐上副驾驶以外,其余碰见的乡亲们在高歌的邀请下,都笑眯眯地坐上车,享受了一把村中自驾游。

  等高歌在自家门口停好车,车上的长辈们都一窝蜂的下了车毫不客气的先进了门。在他们看来,高歌回来,就是喜事,今天一定要摆席的。

  高歌只得趁他们还没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这儿的当口,把车门打开,让躲在后备箱的宝贝们顺着墙根溜到屋后的山上去,就留下声明自己不多嘴的“带头大哥”灰鹦鹉跟自己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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