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三十七章 他们失去了一切,但是获得了自由_朕真的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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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商贾垄断海贸之利,所以汪直必须死。

  在隆庆二年,大明设立了月港市舶司,汪直死后多年,海贸合法化,终于在扭扭捏捏中缓缓展开。

  “那林阿凤人在吕宋,说杀就能杀?他王本固还以为是当年他杀汪直的时候吗?”万士和得到了风向,立刻开口附和的说道:“陛下为了保证大明和吕宋的关系,甚至不惜赐国姓,这种诏书到了吕宋,不就成了祸患的根源吗?”

  杀林阿凤的诏书,一旦到了吕宋,杀还是不杀都是问题。

  杀的话,林阿凤手下那六七千人的招安的海寇,就会变成吕宋的内乱,甚至波及大明海疆。

  不杀的话,违抗朝廷明旨,那是和大明决裂,完全依靠大明才能实现统治的总督府,立刻就会被泰西的红毛番给打的满地找牙,倾覆就在一瞬间。

  万士和说这是祸患的根源,绝对不是在危言耸听,因为动乱一定会发生。

  林阿凤又不是不听话,被招安后,也是兢兢业业,而殷正茂对林阿凤的节制也是十分有效的,林阿凤手下的庶弁将,基层军官全都是殷正茂、张元勋、邓子龙带领的客兵充任。

  “万太宰这话说的在理。”谭纶对万士和的说法很是认同。

  谭纶、戚继光、俞大猷作为当年的抗倭名将,清楚的知道,万士和这话是基于历史教训而言,当年王本固擅自逮捕汪直,酿成了什么样的祸患。

  汪直的海寇一家独大,盘踞在萨摩州,彻底堵死了倭国对大明海疆的影响力,汪直一死,倭寇就像是出笼的恶犬一样。

  因为汪直的死,代表着大明彻底失去了对海疆的控制。

  海瑞带着一些玩味的表情说道:“这俗话说得好,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这坊间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金花银,这话是说,再清廉的知府,做三年也能捞十万金花银。”

  “这王本固官至吏部尚书,素有廉洁之美名,倒是可以查一查,是不是真的清廉。”

  海瑞直接把王本固当成了反贪指标来看待了,因为他觉得这本奏疏上的没有道理,吕宋远在万里之外,王本固是怎么搞清楚吕宋的情况,并且上奏言事儿?

  杨博致仕归乡后,对朝中之事不闻不问,朝廷再次知道杨博消息,还是杨博病逝家中。

  葛守礼摇头说道:“这要是查出什么来,也办不了不是?”

  大明之前不反贪,既往不咎是一条政治默认的规则,王本固就是贪得再多,也不能查办不是?

  海瑞则是笑着说道:“他为什么可以上书言事?因为他是正二品致仕的缙绅,他为何要上这本杀林阿凤的奏疏,这总是可以查一查。”

  “如此。”葛守礼了然。

  什么时候既往可以追究?当他不收手依旧收钱办事的时候,过去的旧账就要拉清单处置了。

  张居正继续主持廷议,这一次是任命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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