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百九十章 只能以七尺之躯许国_朕真的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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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坐在了地上,摘下了盔甲,高桥统虎打算光荣赴义,也就是切腹自杀了。

  这种切腹要把内脏去除,因为太过于疼痛、除去内脏过于麻烦,故此往往都有一位介错人,当刀入腹之后,介错人将对方的脑袋砍下来,算是完成光荣赴义的过程。

  朱翊钧看着这一幕也不制止,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摩倭国的光荣赴义。

  场面一时间尬住了,高桥统虎的教育告诉他,既然没做到就要去死,但他腹部传来的剧痛告诉他,切腹真的很疼,比熊廷弼那一膝盖要疼的多的多。

  他有点不敢,他只是来扬名的,按照那些大名们的说法,大明朝只会派出年纪相当的对手跟他打。

  大明的确派出了年纪相当的人,但把他摁在地上摩擦。

  犹豫再三,高桥统虎放下了手中的短刀,他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在大明败了不丢人,输给大明人那不是理所当然?大明是天朝上国!

  倭人和大明的冲突中,总是以大明胜利而告终,败给天朝上国,没有丢人到要光荣赴义的地步。

  这个理由如此的不充分,又如此的合理。

  朱翊钧略显失望的站了起来,看着高桥统虎,想了想说道:“你去把织田信长的脑袋摘下来,证明自己的勇武,洗刷今日的耻辱吧。”

  朱翊钧离开了,按照一骑讨的规则,朱翊钧有权处置战俘,但他并没有处置高桥统虎,这厮才十四岁,按照大明律,哪怕是谋反大罪,就是族诛,也不诛十五岁以下,和草原车轮以下不杀,殊途同归。

  “我一定要做倭国最强的那个人!”高桥统虎在皇帝离开时,对着皇帝的背影,大声吼道,打不过大明人,还打不过倭人吗?高桥统虎的思路有些怪异,不对但没错。

  熊廷弼从潞王府离开后,并没有搬到离宫,而是搬到了全楚会馆,这都是皇帝的安排,朱翊钧让张居正拿出一个全楚会馆的腰牌,从今以后,熊廷弼成为了张居正的门下。

  朱翊钧此举,主要是为了让这个十一岁的孩子好好读书,熊廷弼要一边习武,一边读书。

  立花訚千代最终成为了浣洗婢,就是给宫里贵人洗衣服的婢女。

  朱翊钧实在是对这个十二岁的小丫头片子,没有丝毫的兴趣,就是个豆芽菜,朱翊镠觉得不够体贴,确实不体贴,身段还没长成,过于青涩,还有立花訚千代那个高傲清冷的气质,朱翊钧也不喜欢,先让她在浣洗局体验民间疾苦和人心险恶。

  若是皇帝日后想起来,就想起来了,想不起来,就没有日后了。

  在这种事儿,朱翊钧一向十分随缘,比如之前已经确定入宫、浑身上下写满了家宅不宁的冉姓女子,朱翊钧也只是封了个嫔,王夭灼的肚子越来越大,好不容易有的空闲时间,朱翊钧也在陪着王夭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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