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七十章 《禁止海贼条约》_朕真的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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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倭国这三十万银的助军旅之费是额外的收入。

  海权和海关这两个十分宽泛的范围,在这六项面前,变得具体了起来,这也是朱翊钧之前下章长崎总督府的细则,织田信长面对如此苛刻的条约,想要将前五项折算为七十万两白银,以每年一百万银换取。

  但大明行事极为霸道,根本不给织田信长讨价还价的机会。

  “你可以不签。”朱翊钧看着织田市说道:“你一旦签署了,就是倭国的罪人,日后倭人,会痛斥你是个卖国贼,朕把国书送往倭国让织田信长签字也是一样的。”

  朱翊钧看得出织田市非常的犹豫,这玩意儿谁签谁挨一辈子的骂,既然是织田信长的请求,那就让织田信长签字就好。

  想要借力大明,那可不是免费的,借力大明非常昂贵。

  其实在倭国,室町幕府向成祖文皇帝俯首称臣,在倭人看来是大赚特赚的堪合贸易,倭人甚至不愿意用堪合朝贡这个带有俯首称臣意味的字眼,而是冠以贸易之名,将册封的圣旨,认定为堪合条约。

  这是室町幕府一贯的宣传,这样看起来室町幕府从大明讨到了天大的好处,付出了一点点名义上的代价,所以室町幕府不是罪人。

  这也是朝鲜使臣始终将倭国称之为逆子的缘故,明明被册封,明明在堪合朝贡中受益良多,却始终不肯承认自己藩属国的地位。

  在倭人看来:大明就跟个傻子一样特别好糊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堪合贸易,倭国用三条船的硫磺、倭刀等物,就能换取十倍、二十倍的货物回到倭国,大量铜钱、丝绸、陶瓷等贵重物品,被朝廷赏赐带回倭国。

  倭国在堪合贸易中获利十分丰厚,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口头承认明朝的宗主国地位,实际上明朝对倭国没有任何控制权,既没有派军进驻,也不参与倭国的任何国家管理。

  每一次堪合都是大明血亏,倭人血赚的好买卖。

  现在,这份血淋淋的条约,既要控制令制国的大名,也要派军驻扎,还要参与国事管理,甚至还要让倭国割地赔款,这六项,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回应。

  现在织田市哪怕是个女人,也知道这份条约的可怕,日后倭人恐怕会戳着她的脊梁骨骂几百数千年。

  大明的确好说话,比现在大明更好说话的是过去的大明,之前大明以柔远人,进行了长达一百七十年,几近于经济援助一样的堪合贸易,终究是酿下了东南倭患的苦果。

  这个苦果,大明硬生生的吃下了,东南倭患终究是平定了下来,但是现在,到了讨债的时候。

  朱翊钧师承张居正,张居正还只是眦睚必报,朱翊钧压根就是心眼比针尖还小,不要让大明皇帝把他记到小本本上,否则就要承受大明皇帝这个人间帝王之怒。

  就倭国的问题,就是再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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