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3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朱楷想要建立的新大_大明:朱标胞弟,史上最强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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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把故事加进去,但你写的肯定没老罗写得好。”

  朱楷毫不留情的抨击着孟端,“人家是专业的,专业的人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孟端听到朱楷说自己不行,非常不满,然后和朱楷争辩起来。

  朱标在一旁没插话,而是看到书稿最上面的大纲,越看越不好意思。

  合着,这本书前后不是一回事。

  男女之情夹杂其中的书……想看!

  再看向孟端,朱标又想到刚刚自己说的大义凛然的话。

  还有孟端投来的意味深长的笑容。

  没想到啊……你竟然是这样的孟先生。

  跟着二弟没多久,就学坏了啊。

  而朱楷已经和孟端已经争辩完毕,朱楷以自己是‘主上’,他和罗贯中皆是‘臣子’为由,强行不让孟端写。

  “罗贯中,给我滚进来。”

  朱楷在殿内喊了一声,晒的脸上满是汗渍的罗贯中跑进来,立刻站到朱楷面前听候命令。

  “这本书,我还是想让你写的,但老孟看到这本书,他也想写。”

  朱楷看着罗贯中,

  “你就说写不写吧?你不写我就让老孟写。”

  “孟老匹夫也要写?”

  罗贯中看向孟端,轻蔑的嗤笑道:“怎么,亚圣后裔也懂男女之事?”

  孟端抚着胡须,轻描淡写的说到:“老夫也有孩子,呵呵……你不必看轻我,我像你这般年纪时,我已经已官吏之身,斩逆元的河南都元帅,和我比起来,你还要多加努力啊。”

  孟端是河南杞县人,他在蒙元担任衙门的小吏,并且以自己是孟子后裔自居。

  只不过,当时的河南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他们连大字都不认得几个,哪里懂什么孔孟之道,所以也不理会他,孟端没事的时候,就写个反诗助助兴,反正也没人看得懂。

  后来,孟端实在是忍不了这种生活,便叫上几个好友,冒充传圣旨的人,到都元帅府把都元帅给杀了,然后在五天之内,把河南之地的蒙元官员都杀了个遍。

  就这样,孟端在河南当了五天的土皇帝,一次和老友喝醉了酒,不小心吐露出实情。

  这算是被人发现了吧?

  最神奇的就在这里,孟端的谎言败露后,竟没一个人敢动他,反而把揭发孟端的老友绑起来送给孟端。

  孟端一看,这么着也不行啊。

  正好当时朱元璋准备北伐,孟端就带着河南投降了朱元璋。

  这样的人有大才啊。

  朱元璋平白无故得到河南地,知道了孟端的光辉事迹后,把孟端叫过来,发现孟端是亚圣后裔,而且比较有才,干脆就留在身边当掌书记,并且很信任他,这才在洪武四年年初的时候,认命孟端为应天府府尹。

  现在,这个奇人归到朱楷手下,又干起了掌书记的活。

  罗贯中自然是不能和孟端的经历比的,当年他在张士诚手底下,也不过是一个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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