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二章 小河淌水_重生之殿堂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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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前段时间老妈出差是参加团里文化下乡的活动,而团里今年搞了不少类似的政绩活动,结果评上了先进单位,可以选送两个节目参与省电视台元旦晚会的录制。

  像这种机会,肯定有一个节目得是集体节目,例如大型歌舞类型的,让大部分团里演员都能露露脸。

  而另外一个,就是所有人竞争的目标了。

  作为一个歌手,对更大舞台的渴望是正常的,张佳倩也不例外。

  她的实力在团里的歌唱演员之中也是拔尖的,但前几天她忽然听说,团里另一个年轻女歌唱演员宋欢请动了省里著名的作曲家,音乐大师霍猛出山,帮她写了一首新民歌。

  霍猛的大名全HN省的人都耳熟能详,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成名至今,他写出了无数首脍炙人口的民俗歌曲,宋欢能够请动他出山,几乎已经锁定第二个节目的名额了。

  张佳倩这些天的压力很大,便想去老师那里再强化一下唱功。

  然而,她有自知之明,到了她这个岁数,唱功、嗓音等条件基本上都已经定型了,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绝非一夕之功。

  而且,论起唱功来,她还是要比宋欢要强出一丝的。

  都是科班出身,实力相差不大,如同宋欢是那种天赋绝佳的人,也不会到市歌舞团来。

  当两者硬件实力相近时,软件实力的差距就很明显了。

  适合放到晚会演出的歌并不算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经典好听的曲目。但问题是新歌产出太少了,这么多年,大小晚会,几乎把能唱的歌都唱了一遍,别说观众听着审美疲劳,就连歌手自己都快唱吐了。

  这个时候,一首好听而又有水准的新歌出现,产生的杀伤力是巨大的。

  而这个时候,如果她还去唱那些唱了几百遍的经典曲目,是绝对竞争不过宋欢的。

  “跟你说一说,心里舒服多了。”张佳倩搂过曹吾的脑袋,盘了两把,呵呵笑道:“我也想清楚了,让她们争去吧!我要好好陪我的宝贝儿子!”

  “哎呀!轻点儿!轻点儿!”曹吾从老妈的魔爪下挣脱,伸手捋了捋头发。

  “嘿!老妈摸摸头不行啊?”

  “我的头发很宝贵的。”曹吾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再次拥有了一头秀发,自然珍视无比。

  “切!瞎讲究!”张佳倩撇撇嘴。

  曹吾重又坐回来,看着老妈道:“妈,你想争这个机会吗?”

  “想倒是想,可也没用啊!除非我也能找霍大师写首歌,可那怎么可能?”

  曹吾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找我啊!”

  “你?”张佳倩瞪圆了眼睛,上下打量了下他,道:“你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哪里像大师?”

  “妈,瞧你这话说的!”曹吾不乐意了:“你儿子我现在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音乐人,写首歌有什么难的?”

  “你那是摇滚,妈妈学的是民族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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