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4章 沧州之十三_剑仙是我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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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华出了门后,将自己关在屋里很多天。东紫来看了他,颇为担忧道:“前辈,您这是怎么了?”

  轩华没说话,他看见所有天剑宗的人,都觉得烦。

  一月后,凝华来见了他,她将一个包裹递给他,温和道:“轩华,你该启程了。”

  他坐在蒲团上,慢慢抬头看她。

  光辉落在她身上,她的笑容温和从容,一如既往。

  轩华颤抖着接过那个包裹,低垂下头,颤着声道:“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知道。”凝华微笑出声,抚上他的发,温柔道:“可是轩华,不是每一份感情都应该被回应。”

  他没说话,紧咬着下唇,颤抖着站起来,握着包裹,踉跄着走了出去。

  下山的时候,她站在山峰上看着他,青衫道冠,一如四百年前,送他离开。

  这一次,他再没有当时那般从容的心境。他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秦凤蹦蹦跳跳落在他旁边来,欢快道:“嗨,你被人抛弃啦!”

  “闭嘴!”轩华没有回头,眼泪落下来。秦凤愣了愣,随后道:“你哭啦?为个蝼蚁,有什么好哭的?”

  “你闭嘴!”轩华像个少年人一样,用袖子抹过眼泪,疾步走上前去。

  秦凤浑不在意,蹦蹦跳跳跟了上去。

  离开天剑宗后,他们漫无目的而去。身为龙族,轩华修为进阶极慢,然而修为和他本身战力却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像秦凤看上去也就是个金丹修士,但却几乎没有什么修士能真正奈何她。

  秦凤是完整保留了传承的凤凰,她记得上界的一切,叽叽喳喳对他说着。

  “我们是天生的神族,和这些蝼蚁有云泥之别。不过因为能力太强,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尘世磨炼道心,等日后飞升,他们也就位列金仙,我们却可以直接成神。”

  “知道成神是指什么吗?没有人能赢过我们,我们挥手就能创造一个世界,毁灭一个世界。”

  “所以,轩华,”秦凤拍着他的肩,认真道:“畅想一下日后称霸三千界的未来,区区蝼蚁,算得了什么!”

  轩华一般就听她胡扯,摩擦着自己的剑。

  他的剑是凝华送给他的,一把很简单的剑,黑色的剑柄,银白的剑身,没有任何花哨。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

  “如果我不是龙呢?”

  “你怎么会不是龙?”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轩华不由得道:“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当时道修妖修盛行,剑修算不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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