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百八十二章:棘手的证词(中)_日月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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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啥事了,哎呀,这可处理的狠。’

  这叫法治。

  ‘爹,我出事了。’

  ‘出啥事了,别怕,爹给你找人。’

  这叫人治。

  溯源往上,自有法一字起始,几千年的王朝时代,都是人治,从未有过法治。

  毕竟,只要有超脱在律法上的特权阶级在,法治就永远不可能存在。

  “不知道,来的很突然,而且特神秘。”

  老李皱着眉头叹口气:“昨晚我请了应天府其他几房的主簿吃了顿饭,席上打听了一下,他们都讳莫如深,不敢多言,估计来头不小。”

  皇帝要隐瞒大皇子身份的事,随着大皇子的易容,应天府上下哪个不深知帝心?

  就算有不懂的,陈绍也下了封口令。

  谁还敢吐露一个字。

  就算私下里,谁又敢保证列席的人里面,没有锦衣卫或者西厂的卧底?

  没人愿意拿官帽子或脑袋冒这种风险。

  “陈府尊那边也没有透露过?”

  论品轶,陈绍跟各部侍郎平级,是正三品,等同各省布政使。

  张东只是吏部四品郎中,自然要唤府尊这种敬称。

  “没有,一句话没说,请他吃饭他也推脱没空,看来,应该是知道昨天过堂的事,不愿意插手。”

  张东眉关便紧锁起来。

  “哎呀,这可难办了。”

  站起身负手来回走动,苦思平事之道。

  “老张,你也别太慌,好在现在的证词对咱们有利不是。”

  另一个老孙站了出来宽慰道:“依我说,趁着现在咱们这边还占点优势,不如咱们主动出击,先倒打一耙。”

  主动出击,倒打一耙?

  这一句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伙的眼都亮了起来。

  对啊,坐等那刑房查案,早晚会有漏嘴的证人出现,既然如此,不如先把这个案子的性质翻过来,找一大帮买通过的证人,钉死了那小二的罪,到时候,迫于官府的颜面和威望,应天府能承认自己办了冤假错案,自己推翻自己?

  既然错都错了,那就干脆一错到底。

  黑的变成白的,白的变成黑的!

  “酒肆小二意图盗窃,盗窃不成反诬一口,还敲断自己的腿讹诈令公子,三宗罪加起来,杀头都不为过。”

  老孙狠狠的说道:“只要人死了,将来就算翻案还有什么意义?

  那这个案子就定了性,永远不会翻过来。”

  这条建议听的张东双眼发亮,兴奋的击节赞叹:“好你个老孙,不亏是在大理寺做差,这律法上的小套路,还是你精通,成,就依你的意思,咱们来个主动出击,咱们来当这个原告!”

  几个人随后就着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黑变白这事说的越来越开心,从头至尾,从没有一个人想过,那个名叫马小宝的小二的命!

  或许他们想过,但他们不在乎。

  一旦子孙犯罪,当爹的在吏部为官考评上,是要记下一笔,终身进步无望的。

  比起自己的官帽子来,一个平头老百姓的命,很重要吗?

  很难想象,这还是建文十年的官。

  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

  这从不是一句空话。

  人命在这群封建官僚的眼中,并不比草芥金贵多少。

  而此时刚刚抵达应天府刑房的朱文奎,开始了其第二天的当差生涯。

  却不知道,他即将要面对的是一只多么可怕的人性猛兽。

  朱允炆为他准备的这道严峻考验,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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