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丑(一)_[快穿]冷静!反派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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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却高大强壮,衬衫袖口挽到了小臂,露出了他苍白的肌肤、狰狞的青筋、暴虐的纹身与紧实的肌肉。

  故事里,他叫小丑。

  邪恶冷酷,狡诈疯狂,是他的代言词。

  没有过去,不知道真实姓名,在一个充满犯罪、暴力、欺诈的名为哥谭市的地方,他出现了。

  没有动机,没有原因,他是天生的罪犯,病态的疯子,他就喜欢看着人间变成地狱。

  他戴着可爱的玩具头套,用机枪扫射着无辜的路人。

  他从堆成小山的钞票上滑下,然后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他将一支铅笔,从罪犯的头顶里插入,说“嘿,变个魔术。”

  他从警局逃跑,劫走警车,将头伸出窗外,风吹着他绿色的头发与带血的妆容,他的疯狂而自由居然让雾眠有片刻的向往。

  小丑的出现,掀起了马戏团般的狂欢,罪犯们找到了首领,他们亦步亦趋地跟从着,将整个哥谭市涂抹成绝杀的沥红色。

  他们将小丑视为“犯罪的君主”,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主子虽然是个疯子,却不是傻子。

  小丑是恶的极端,而哥谭市还有另一个极端,人们叫他蝙蝠侠。

  他以暴制暴,维持这哥谭市的安宁,因为儿时父母死于罪犯之手,所以他十分厌恶罪犯,因此对待哥谭市的疯子们也从不手软。

  他吸引着小丑的注意,小丑也同样在他最敏感的神经上反复横跳,成为他的心头之恨。

  他们是宿敌,蝙蝠侠以正义为己任,忍辱负重;小丑则将这一切看做表演,期待将蝙蝠侠也变成疯子,两人一次又一次对决。

  而他成功了,他让蝙蝠侠开始迷失,他将他拖入疯狂的地带,两个极端交织,但他也同样赔上了自己。

  小丑的身上有种迷人的气质,他裂开微笑的嘴角透着无限的悲伤,他疯狂自由的举动却也好像拖着沉重的枷锁。

  雾眠将这种感觉理解为一种反派的脆弱感——他看上去那么强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随便几句话、一个局就能将人性暴露的一览无遗,让他们自相残杀,而他可以优雅地端起酒杯笑看开场;可是他看上去又是那么迷茫悲伤,像是虚弱的游魂,靠着鲜血应下脚印,证明自己的存在。

  对上那双深邃的眸子,雾眠觉得自己逃不开他的疯狂掌控,也躲不掉他的魅力入侵。

  了解他,发现他,他的神秘让雾眠忍不住探索。

  她需要进入的故事开始在小丑年轻的时候,他在精神病院里为了逃出去,引诱了一个负责治疗他的心理医生哈莉,在小丑近乎变态的手段控制下,哈莉爱上了小丑并且成为了他的舔狗。

  可是小丑只是把哈莉当成了试验品,证明自己可以随意地把人变成疯子。

  再后来,小丑也只是把哈莉当成高兴是逗弄的玩意儿,不高兴不需要时踹开的物件。

  可是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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